150 財務報表附註 5. 銷售成本 2024 港幣百萬元 2023 港幣百萬元 有關投資物業的直接租賃支出 – 帶來租金收入 3,034 2,984 – 並無帶來租金收入 313 282 3,347 3,266 物業買賣 62 119 酒店 849 899 4,258 4,284 6. 其他虧損淨額 2024 港幣百萬元 2023 港幣百萬元 收購合資公司權益產生的收益 – 551 出售投資物業的虧損 – (16)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虧損 (10) (2) 出售歸類為持作出售資產的虧損 (220) (44) 歸類為持作出售資產的公平值變化 (2) (442) 作為綜合發展項目一部分的酒店之減值虧損撥回 15 – 外匯收益/ (虧損)淨額 2 (240) 其他 120 79 (95) (114) 7. 按性質劃分的開支 銷售成本、行政及銷售開支以及其他營運開支所包括的支出分析如下︰ 2024 港幣百萬元 2023 港幣百萬元 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支出(註(i)) 33 40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附註15) 313 275 使用權資產折舊 – 持作自用的租賃土地 31 29 – 物業 48 49 攤銷 – 無形資產(附註17) 71 66 – 投資物業初始租賃成本 52 96 職員成本(註(ii)) 2,364 2,115 其他租賃費用(註(iii)) 33 31 核數師酬金 – 核數服務 14 14 – 稅務服務 1 2 – 其他服務 5 4 註: (i) 此金額包括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與免除營業租賃應收款的租賃付款之預期信貸虧損有關的減值費用,即於年內提供予租戶的租金支援 港幣二千七百萬元(二零二三年:港幣三千六百萬元)。 (ii) 按部門基準計算的職員成本為:物業投資港幣十八億一千萬元(二零二三年:港幣十五億七千六百萬元)、物業買賣港幣九千四百萬元(二零二三 年:港幣九千萬元)及酒店港幣四億六千萬元(二零二三年:港幣四億四千九百萬元)。 (iii) 此等開支與短期租賃及低價值資產租賃有關。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此等開支直接在綜合損益表中支銷,不包括在租賃負債的計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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