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太古地產報告書 2024 管理架構:集團設有明確的組織架構,按所需程度分配有 關制定、編寫和實施程序及監控風險的日常職責。僱員明 白在此過程中所負的責任。 監控自評程序要求管理層利用詳細的問卷,就財務報告是 否可靠、營運是否有效及富效率以及有否遵守有關法規方 面,評估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工作的充足程度及有效程 度。其過程及結果由內部核數師加以檢討,並構成審核委 員會就監控工作有效程度所作的年度評估的部分內容。 監控及檢討:監控環境所包含的政策及程序,旨在確保有 關管理指示得以執行,以及處理風險的所需行動得以進 行。這可能包括批准及查證、檢討、保障資產及職責分 權。監控工作可分為營運、財務報告與合規三方面,不過 這些工作有時或會重疊。監控工作通常包括: • 分析檢討:例如把實際表現對比預算、預測、前期表現 及競爭對手的表現以進行檢討 • 直接職能或工作管理:由負責有關職能或工作的管理人 員審閱表現報告 • 資訊處理:為查核交易的授權及其報告(如例外情況報 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而進行的監控工作 • 實物監控:確保設備、存貨、證券及其他資產得到保護 並定期接受檢查 • 表現指標:分析各組營運及財務數據,研究彼此之間的 關係,並在需要時採取補救行動 • 職責分權:劃分不同人員之間的職責,以加強制衡作用 和盡量減少出錯及濫權的風險 公司已制定有效的程序及制度,確保在員工能夠履行職責 的形式和時間內,識別、紀錄及匯報有關營運、財務及合 規方面的資料。 內部審核:集團內部審核部獨立於管理層而直接向審核委 員會匯報,就主要風險範疇定期進行檢討,並監控集團會 計、財務及營運程序的合規程度。集團內部審核部的職責 詳述於第107頁。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三名非常務董事,分別為吳亦泓、 馮裕鈞及馬天偉,負責協助董事局履行企業管治及財務報 告職務。委員會其中兩名成員為獨立非常務董事,其中吳 亦泓擔任委員會主席。馮裕鈞接任鄭嘉麗為審核委員會成 員,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舉行的二零二四年股東周年大 會結束時起生效。所有其他成員於二零二四年全年任職。 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遵照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指引訂定, 並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有關職權範圍載於公司網站。 審核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共開會四次。財務董事、總經 理 — 集團財務、集團內部審核總監、董事 — 數碼及資訊 科技及外聘核數師恆常出席有關會議。審核委員會每年與 外聘核數師舉行至少兩次會議及與集團內部審核部主管舉 行至少一次會議,而每次管理層均不會列席會議。每次會 議均省覽外聘核數師及集團內部審核部的書面報告。外聘 估值師(戴德梁行有限公司)亦出席其中兩次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