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太古地產報告書 2024 持續專業發展 公司承擔為所有董事提供持續專業發展的費用,以發展及 更新他們的知識和技能。 所有董事均獲提供由公司註冊處發出的《董事責任指引》、 香港董事學會發出的《董事指引》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發出的《董事會及董事企業管治指引》,以及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或外部顧問發佈的有關各種主題(包括環境、 社會與管治事宜及監管條例更新)和其他培訓材料,亦會邀 請他們參加有關金融、商業、經濟、風險管理、法律、監 管條例及其他商業事項的研討會和會議。 董事及高級人員的投保安排 公司已就其董事及高級人員可能面對的法律行動作出適當 的投保安排。 利益衝突 若有董事在董事局將予考慮的交易或建議中存在重大利益 衝突,涉及的董事須申報利益及放棄投票。有關事項須經 董事局會議考慮,經於交易中不存在重大利益的董事投票 表決。 董事局權力的轉授 實施董事局所制定的公司業務策略並達成有關目標,以及 日常的管理責任,由行政總裁負責。行政總裁已就其權限 獲得清晰的指引及指示,特別是在他應向董事局匯報以及 在代表公司訂立任何承諾前應取得董事局批准等事宜方面。 董事局根據財務及非財務措施所取得的成績,監控管理層 的表現,受監控的主要項目包括: • 詳細的每月管理賬目,包括與財政預算作對比的損益 表、財務狀況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財政預測 • 內部及外聘核數師報告 • 客戶、集團業務夥伴、業界組織及服務供應商的意見。 證券交易 公司已採納關於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守則(「證券守則」), 其條款的嚴格程度不下於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 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標準守則」)。這些規則 載於公司網站。 公司已向每名董事發出一份證券守則,每年兩次,分別緊 接兩個財政期結束前,連同一份提示一併發出,提醒董事 不得在集團發表中期及年度業績前的禁售期內買賣公司證 券及衍生工具,並且其所有交易必須按證券守則進行。 根據證券守則的規定,公司董事須在通知主席並接獲註明 日期的確認書後,方可買賣公司證券及衍生工具;而主席 若擬買賣公司證券及衍生工具,必須在交易前先通知審核 委員會主席並接獲註明日期的確認書。 在作出特定查詢後,公司所有董事確認已遵從標準守則及 證券守則規定的標準。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董事於公司及其相聯法 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含義)的股份中所持權 益載於本年度報告書的「董事局報告」章節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