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ήପజѓࣣ2023 在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我們運用了專業判斷,保持了專業懷疑態度。我們亦: • 識別和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計程序以應對這些風險,以及獲取充足和 適當的審計憑證,作為我們意見的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漏、虛假陳述,或淩駕於內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 發現因欺詐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 • 了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貴集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 評價董事所採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及作出會計估計和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 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恰當性作出結論。根據所獲取的審計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從而 可能導致對貴集團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如果我們認為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有必要在核數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 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假若有關的披露不足,則我們應當發表非無保留意見。我們的結論是基於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的審計憑 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貴集團不能持續經營。 • 評價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結構和內容,包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項。 • 就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信息獲取充足、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便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我們負責貴集團審計的方向、 監督和執行。我們為審計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除其他事項外,我們與審核委員會溝通了計劃的審計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計發現等,包括我們在審計中識別出內部控制的任何重 大缺陷。 我們還向審核委員會提交聲明,說明我們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專業道德要求,並與他們溝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認為會影響我們獨立 性的所有關係和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用以排除威脅的行動或所應用的防範措施。 從與審核委員會溝通的事項中,我們確定哪些事項對本期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要,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我們在核數師報告 中描述這些事項,除非法律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這些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如果合理預期在我們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 面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我們決定不應在報告中溝通該事項。 出具本獨立核數師報告的審計項目合夥人是曾雅君。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香港,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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