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數師報告 其他信息 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信息負責。其他信息包括年報內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我們的核數師報告。其他信息不包括在年 度報告書內呈列的特定資料,該等資料被視為綜合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因此涵蓋在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內。 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信息,我們亦不對該等其他信息發表任何形式的鑒證結論。 結合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我們的責任是閱讀其他信息,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信息是否與綜合財務報表或我們在審計過程中 所了解的情況存在重大抵觸,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情況。 基於我們已執行的工作,如果我們認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錯誤陳述,我們須要報告該事實。在這方面,我們沒有任何報告。 董事及審核委員會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擬備真實而中肯的綜合財務報表,並對其認為 為使綜合財務報表的擬備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所需的內部控制負責。 在擬備綜合財務報表時,董事負責評估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營有關的事項,以及使用持續經營為會 計基礎,除非董事有意將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營,或別無其他實際的替代方案。 審核委員負責監督貴集團的財務報告過程。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是對綜合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取得合理保證,並出具包括我們意見的核數師 報告。我們僅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第405條向閣下(作為整體)報告我們的意見,除此之外本報告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 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合理保證是高水平的保證,但不能保證按《香港審計準則》進行的審計,在某一重大錯誤陳 述存在時總能發現。錯誤陳述可以由欺詐或錯誤引起,如果合理預期它們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出的經濟 決定,則有關的錯誤陳述可被視作重大。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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