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企業管治及可持續發展 企業管治 彭國邦、白德利、龍雁儀、馬淑貞、馬天偉及邵瑞德為英 國太古集團有限公司(「太古」)集團董事及/或僱員。范尼克 及施銘倫為太古集團股東、董事及/或僱員,以及林双吉為 太古集團顧問。 非常務董事提供獨立顧問意見和判斷,並透過提出建設性 的質詢對行政人員進行監督,以及就業務表現及風險事宜 進行檢討。董事局的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 會成員只包括非常務董事。 十名非常務董事的其中五位為獨立非常務董事,佔董事局 總人數至少三分之一。 獨立非常務董事: • 向管理層及其他董事局成員提出公開而客觀的質詢 • 提出明智的問題,及以具建設性和有力的方式提出質詢 • 提供與集團所營運的業務及市場有關的外來知識,向管 理層提出明達的見解及回應 董事局的獨立性 公司已建立有效的機制確保董事局能夠獲得獨立的觀點和 意見。提名委員會(成員大多數為獨立非常務董事)評估被 任命為獨立非常務董事候選人的適合性和獨立性,並每年 審查每位獨立非常務董事的獨立性。獨立非常務董事與主 席每年最少舉行一次沒有其他董事出席的會議,並可以通 過正式和非正式的方式與管理層和包括主席在內的其他董 事交流,所有董事在有需要時亦可獲得獨立的專業意見。 這機制每年檢討一次以確保其成效。 公司接獲所有獨立非常務董事就其按照上市規則第3.13條 所述因素的獨立性作出確認,亦並無與其他董事相互擔任 對方公司的董事職務,或透過參與其他公司或團體而與其 他董事有重大聯繫;董事局認為全部獨立非常務董事為身 份及判斷獨立的董事。 馮裕鈞已出任獨立非常務董事超過九年,董事局認為儘管 其任期較長,但仍保持獨立。馮裕鈞繼續表現出上述獨立 非常務董事的特質,並沒有證據顯示他的任期對其獨立性 有任何影響。在任期間,馮裕鈞並無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 工作、沒有涉及任何對他行使獨立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任 何關係或情況,亦並無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權益。他在董事 局及董事局委員會會議上提出公正的意見並作出獨立的判 斷,表現出強烈的獨立性。憑藉在其他董事職務和崗位中 獲得的經驗和技能,他能夠為董事局帶來新穎及客觀的看 法。董事局相信他對公司業務的豐富知識以及其在公司以 外的經驗,將繼續為公司帶來莫大裨益,並相信他對公司 事務保持獨立意見。 考慮到本節所述的所有情況,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常務董 事就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述因素而言均具獨立性。 董事責任 各董事於委任時獲發有關集團的資料,包括: • 董事局的職責及由董事局負責的事項 • 董事委員會的角色及職權 • 集團的企業管治常規及程序 • 管理層獲授予的權力 • 最新的財務資料 各董事透過參與董事局及其委員會的會議,以及與總辦事 處及各部門管理層定期會面,不斷提升其技術、知識及對 公司業務的了解。公司秘書定期讓董事知悉有關其作為上 市公司董事的法律責任及其他職責的最新資料。
